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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9年招募重点高校大学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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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7:4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东省2019年招募重点高校大学生
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吸引更多外省籍青年学子走进山东、了解山东、选择山东干事创业,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开展面向重点高校招募大学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数量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8所高校翌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共计200人左右(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三)具备正常履职的能力和条件,身心健康。
(四)学制设置为2020年毕业的应届生。
(五)截至2019年6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6月31日以前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9年5月17日至5月26日;第二阶段,2019年5月31日至6月2日。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与学校审核相结合。
1、个人报名。登录http://139.199.111.117/#/jobs(“感知齐鲁、优选山东”报名平台),注册并提交个人信息后,选择申报1个实习岗位(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3)。
2、学校审核。结合岗位申报情况,用人单位按照岗位需求1:1确定意向人选,分别于5月28日、6月4日发放通知。确定的意向人选应分别于5月30日、6月6日下午5时前完成学校审核程序,具体包括:(1)填写《山东省2019年大学生暑期实习实践活动报名审核表》(表格见附件2)。(2)报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清华同学请交至职业发展中心208室梅老师处)
3、确定人员。确定为意向人选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正式实习人员。请正式实习人员合理安排暑期时间、行程,积极配合做好实习实践准备工作。
报名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事项
1.实习期限。本次实习期限为1个月,起止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
2.人员管理。大学生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管理。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并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3.实习评定。大学生实习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实习大学生的工作表现出具实习鉴定,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发放实习证书。
4.费用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保险、食宿安排等由所在市及实习单位负责。省委组织部按高铁二等座标准,为实习学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用。
咨询电话:0531-82073939。
开放山东、创新山东、好客山东,诚挚欢迎您的到来!

附件:1、实习实践活动岗位一览表
2、山东省2019年大学生暑期实习实践
活动报名审核表
3、报名操作流程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山东省委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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